美国同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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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mien lu(星星)
本文首发于:飞赞网 www.feiz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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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有必要做一点说明。
在飞赞这个栏目里写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关于科学知识的,基本信息并不是我的个人看法或意见,而是科学事实。这一次的话题《美国同志的生活》,性质却有些不同,很多是没有科学研究结果的,只能根据我个人在美国长期居住的经验和印象来回答。
另外,美国各地的文化差异比中国还要悬殊,所以也很难笼统地谈。我下面谈到的情况,更符合美国东西海岸大城市的同志群体。
飞赞:在中国,一些同志宣称自己是纯1或纯0,在美国这种1、0的划分同样普遍么?你是如何看待这种划分的?
damien:
在美国,绝大多数人是所谓的versatile,也就是既可做1也可以做0。这还分两大类:一些人是在固定关系中,两个人的性角色是不固定的;另一种是一个人也许和a在一起时是1,和b在一起时是0。
但最大的区别是,在美国即使那些少数在[[性行为]]上是固定的1或0的人,这个划分也仅限于性行为上。在中国,更多的人将本来是性行为角色的划分,引申到生活中的全部,这应该是因为缺乏[[同性关系]]的健康模式,所以在模拟异性关系。
作为性行为喜好的描述,我觉得没什么不好,但作为关系动力角色划分,我觉得是有害的。因为这样的角色,导致关系高度不平等,往往是一方依赖另一方,一方控制另一方。同时将性行为角色,作为一个人对自己定性、评价的基础,也会影响自我认知,很容易导致自卑。
飞赞:美国同志的主要交流、相识的方式有哪些?和中国以网络为主的交往方式相比,你认为美国的哪些现状更有利于大家的交流?
damien:
如我上面所说,在美国的不同地区,这方面的差异是很大的。在东西海岸的一些城市,很多同志是完全公开的,他们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同志,所以交流、相识都很简单。比如在我家附近的超市,如果一个同志对你有兴趣,就会过来打招呼、约你去喝咖啡等等。在美国其他一些地区,同志酒吧、网络等仍然是主要的结识渠道。
与中国相比,我觉得最大的区别是,在美国不论同志通过什么渠道接触,对于想发展感情关系的人而言,都会花时间慢慢通过面对面接触了解,之后才会考虑是否发展持久关系。中国有不少人,只是第一、二次见面,甚至从来没有见面,只是通过网络的了解,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这种关系是很少能够持久的。
这实际上是恋爱技巧问题,与结识途径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
飞赞:两个美国同志在一起生活的话,是否也会面临同样多的社会压力?有人说中国社会比美国社会对同志更宽容,你如何看?
damien:
要看在什么地方。美国现在有些允许[[同性婚姻]],有些地方的公司,甚至给同志伴侣更高的优惠。但有些地区由于极端宗教的影响,不段出现仇视同志的事件。现在美国每年报告到司法部的仇恨犯罪([[en:hate_crime|hate crime]])统计中,仍有4,000-5,000起是针对性少数群体的,其中500起左右是凶杀案。
当然中国也一样,大都市,沿海地区,与其他地区比较,相对宽容度更高。所以我觉得很难笼统地比较两个社会哪个对同志更宽容。
飞赞:一些中国的同志,为了生活更加自由,或者为了能够同性结婚,选择去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移民,你如何看待他们的做法?
damien:
关于自由,其实最关键的因素在内心。能够真正接受自己的同性倾向的人,不论在哪里都是有高度自由的。不能接受自己、渴望自己不是同志、或者对自己的同性倾向有愧疚感的人,到哪里都不会有真正的自由。因为一个人可以逃离一个环境,但却不能逃离自己。我在美国,也曾接触过一些中国同志,即使生活在对性少数群体高度宽容的地方,仍然在不时的掩盖自己。
还有些人觉得出国可以逃避家庭压力,但实际上依然是每次电话都被父母问到恋爱情况,每次回国都被安排相亲,甚至还有些父母远程安排相亲的。
为了[[同性婚姻]]移民,听起来很浪漫,但我个人觉得这不应该是移民的目的。如果两个人之间有坚实的关系,有美满的爱情,在哪里都可以自己举办婚礼。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并不会有助于关系的维持。而且很多人没有考虑的是婚姻固然带来权益,但也带来责任的,这一点,我在给飞赞写的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原文: http://www.feizan.com/space-2768-do-thread-id-2308.html):
很多同志在渴望同志婚姻法的时候,往往想到的都是同性婚姻得到法律认可所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忽略随之而来的责任。我所居住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有与婚姻几乎具备完全相同的法律权益的民事伴侣法。这个法律从十多年前生成到几年前,经过了一个逐渐增加权益、接近婚姻关系的过程。有意思的是,在最后一次修改,也就是几乎变成与婚姻一样的修改生效前的几个月,大批已经建立了[[民事结合|民事伴侣关系]]的同志,办了解除手续。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突然意识到,与婚姻相等了,就也要承担像婚姻一样责任了。比如如果伴侣去世,生存者要负担死者生前所留下的债务。而且经过修改后,解除民事伴侣关系,要通过像离婚一样的法律程序,也要到法院去针对财产等问题进行裁决。所以很多同志,决定避免这些而解除了民事伴侣关系。
同志婚姻绝对是我们应该争取的权利,因为我们应该与其他人一样有这样的权利,但即便有了同志婚姻法,是否结婚仍然应该是一个慎重考虑后要做的抉择。渴望同性婚姻法会让更多的同性关系长久,是不现实的。在已有同性婚姻法的国家,事实证明,同性婚姻、同性领养或通过[[代孕]]生育,都不会影响关系的稳定性。在已有数年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选择结婚的同志只有10%左右。而长久在一起的同志伴侣,却远远超过这个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