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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问答

主持人:damien lu (星星) 博士

生育是一种权利,也是责任 性少数群体与生育

damien(星星), 爱白

生育权 (reproductive rights) 是基本人权的一项,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都直接或间接地肯定了这一点。像婚姻权利一样,性少数群体应该与其他所有人一样,享有生育的权利。

权利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做一件事情,权利不是义务,但几乎所有的权利都会有特定的后果,而生育产生的后果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否则将可能造成下一代不幸的童年,甚至是终身的不幸。

所以,当有权利做一件事情并不意味就必须做,更不意味每个人都应当做。如果以此为借口,去推动另一种权利的获得,会产生新的歧视。就像在推动同性婚姻权利的同时,我们要避免宣扬、鼓吹同志都应该结婚一样。争取生育权,也不应该变成推崇生育及相关的生活方式。

这个问题我一直想写篇短文,昨天有朋友给我推了一条三男一宅的微博,,标题里有一句话,令我惊讶:“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家过年”。我当时评论了一句并转发了,然后我就被博主封了。

 

选择生育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每个人都应该自己去思考并做出慎重的决定。但对于性少数群体来讲,大概最不应该的理由,就是“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家”了。这句话的背后,是向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思想的跪拜,是宣扬只有结婚生子才能理直气壮,在这样的压力之下,被当作“工具”生下的孩子,他/她的成长将会受到什么影响?

我接触过确实自己有欲望养育孩子,并且经过深思熟虑,掂量了各种因素之后,选择生育的男女同志,他/她们对于孩子的未来考虑最多。但不幸的是,我也接触了很多为了父母、为了搪塞社会压力而选择生育,那将是一代被庞大的代孕机器制造出来的“工具人”。

我认识几位35-40岁的男同志,他们当初迫于压力而代孕生下的孩子已经临近上学的年龄了。而他们在生下孩子之后,很快发现养育孩子与自己想过的生活之间的冲突,有的人把孩子交给父母甚至祖父母带养,有的花钱寄养。

其中一个五岁的孩子对去看他的爸爸说“我想你”的时候,他哭了。他意识到之前的选择,对于孩子的影响可能会是终身的。而由父母、祖父母带大的孩子,在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上,令人担忧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把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是何其重大的责任,有多少人在这之前真正的考虑过?如果不是真的自己有强烈欲望,下定决心担负起这个责任,那么早晚有一天孩子会发现自己不是被渴望而诞生,仅仅只是为了圆谎或者迎合长辈的虚荣。

行文至此,肯定会有读者说,异性恋人生育也有什么都不考虑的,这是事实。对此我有两点要说:

首先,是关于基本逻辑,因为我对此早已有一吐为快的欲望了。对于很多恶行的辩护,都有这个说法的存在。比如“骗婚”,就有法学专家撰文指出,异性婚姻也存在欺骗。这个逻辑难道大家看不出其荒谬么?这无异于说,世界上有人在杀人,所以我也可以杀。

其次,生育权对于性少数群体来讲,得之不易,在中国直到现在,实际上还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因此,性少数群体应该珍惜这个权利的使用,更应该谨慎、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

我一直是反对公益机构介入生育行为,除了因为公益和商业之间的纠葛之外,也因为公益的理念。生育权应该是个人选择,性少数公益机构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戒慎恐惧。介入这类活动,不可避免的会被视为支持、鼓励这样的行为。而如果有影响力的公益机构也推崇生育是为了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家”,那更将真是一个悲剧,不仅制造了新的歧视,也模糊了同志权利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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