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vs反同性恋者:请听我们说
——反方:
同性恋破坏了家庭生活幸福(尤其是已婚者),造成配偶与其他家庭成员的痛苦。英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同性恋是配偶提出离婚的正当理由。因此,同性恋性行为是造成家庭、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正方:
同性恋破坏家庭生活幸福来源有两个,一是同性恋第三者插足异性恋婚姻,二是婚姻配偶一方的同性恋倾向使其对夫妻间性生活缺乏兴趣,从而影响夫妻感情。对于第三者插足和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缺乏性兴趣和由此引起的感情破裂,我想异性恋中更是司空见惯,但我们不能以此来否定异性恋。同样,以此来作为否定同性恋的理由也不成立。
相反,许多同性恋者迫于家庭与社会的压力不得不进入异性恋婚姻,结果不但造成个人生活的悲剧,而且伤害了无辜的配偶。英国法律承认同性恋作为离婚的正当理由,正是导致这种悲剧的原因之一。
——反方:
同性恋行为(尤其是肛交与口交)是传播性病的主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已发现因与外国船员发生同性恋关系被感染梅毒十余宗。在美国这种情况更为突出,八十年代除期70%以上艾滋病患者是因同性恋而罹患此绝症。美国的有识之士称“艾滋病是上帝对同性恋的惩罚”。
——正方:
这里的数据引用与论证有很大问题,容易使读者造成判断偏误。异性恋者也感染性病,却不见得有人以此来禁止异性恋,那么以此来否定同性恋岂不是同样荒唐吗?光把同性恋与性病挂钩,使读者错误地觉得只有同性恋才传染性病,这不是科学的论证,而是主观的误导。艾滋病与其它性病都是靠体液(主要是血液与精液)传染,只要有体液交流,总有传染病毒的可能。
同性恋者的身体本身并不是艾滋病的发源地。把同性恋与艾滋病等同,不是出于无知,就是为了惑众,况且现在国外的数据表明,得艾滋病的多数是异性恋者……
到底同性恋正常吗?你理解这种性取向吗?甚至允许同性恋这种“第二种婚姻”光明正大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