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麻省公众场所性爱无罪 美同志的又一次捍卫权利的胜利
美国麻省警方宣布,不再检控或驱逐在当地公众场所做爱、“搞基(同性恋)”的人,只要他们“会做人”,低调进行,警察就会支眼开支眼闭。这是麻省执法人员上周六接获新指引中的特别措施。此举其实是向同性恋团体屈服,因为同志们投诉在路边亲热时被干涉,认为是侵犯人权。
新指引列明,在麻省公众地方,例如公园及其他休憩场所和沙滩等进行性行为并不违法,只要不当众暴露出交欢情况,换言之就是“宁给人知,莫给人见”。新守则中订明“表达和交换爱慕”不算性行为,而公开性交亦非违法,除非该行为有“相当危险性”会被随意经过的人看到。
同性恋组织的又一次捍卫自己权利的胜利
麻省警方这项新猷实是为了息事宁人。当地的“提倡和捍男女同性恋协会”(glad)代表男同性恋者杜尔状告当局,抗议禁止“同志”在科德角高速公路的休憩地点温存。
五十七岁的杜尔,一九九九年被控与一名男子在草丛“打野战”,米德尔塞克斯最高法院的法官判杜尔得直,禁止警方干扰他这种行为。警方为免麻烦,于是乾脆对所有这类活动都采取消极态度。
代表glad兴讼的博瑙特桃说,同志们在公众场所聚集时常受警察骚扰,早有积怨。她欢迎麻省警方的革新,认为此是“积极踏出第一步”。博瑙特桃还振振有辞地说:“巡警知即使他们见到一些事情,也不表示那是公开活动和刑事罪行。”
麻省警方发言人伯德说,新指引“训示巡警遵循法院对有关法例的诠释”。他明言:“警方不想侵犯任何人的权利,该指令正有助于澄清那些权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