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中国讨论婚姻法 同志爱暂无法寻求法律保障
前一阵子,中国的电视、报刊等传媒掀起了一股讨论修改婚姻法的高潮。在西方,人们谈论感情问题就像吃饭一样平常,而中国人却对此讳莫如深,很少公开谈论婚姻状况。但是这一次,婚外恋、离婚、家庭暴力等平时羞于启齿的东西却被一一摆上了桌面,遗憾的是,存在中国社会历史悠久的同性爱问题,却暂无法寻求法律保障。
修改婚姻法就像探险一样
中国现有的婚姻法已经存在了20年。人们感到,婚姻法大大滞后了。修改婚姻法在中国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对此,中国的社会学家欣慰地说:“最重要的一点,是全社会的人开始有意识地参与到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来。人们勇敢地提出不同观点,展开热烈讨论。”
对于中国人来说,由公众来讨论修改婚姻法,就像是到一个从未到达的感情领域探险一样,实在是需要勇气的。何况中国社会一直有着封建残余思想在作怪。
中国最早的婚姻法是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1980年通过了新婚姻法,废止了原有的婚姻法。20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离婚率大大提高。1979年,中国的离婚率只有3%,到1997年已达到13%;在有的大城市,离婚率甚至高达20%。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止一次地提出要修改婚姻法。
据报道,新的婚姻法修改草案还包括了制裁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等行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婚姻法修改草案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离婚条件: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遗弃行为、赌博和吸毒等行为的,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另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
1980年的婚姻法只是很笼统地规定,离婚的前提条件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准。
不过,中国公众没有提及有关婚姻登记办法的意见。在中国,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到各自的单位开具婚姻介绍信,确认双方的婚姻状况,持健康证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法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有时也搞私人仪式,互相起誓对对方忠贞和互相支持。
新婚姻法起草委员会一位成员说:“我们起草婚姻法时,有人问我们能否考虑确立一种婚姻仪式?但要是有人不想要那种仪式,我们怎么强迫他们?所以我们觉得还是不把它写进法律中去为妥。”
还有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是否把同性恋合法化。不过大多数专家认为,考虑到中国社会的现状,同性恋问题目前还不宜提上法律议程。社会已经在冷静地考虑和接受同性恋现状,认定同性恋不是精神病,在这方面已经大大进了一步。
目前,中国人对于结婚和离婚问题的争议还会继续下去,中国社会的变化将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