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同志告白:同性之爱无罪
a先生曾经在某部队中服役,担任班长。几年前,他在服役的部队中认识了一名他称为「小朝」的新兵。他说,他第一眼看到来自西南、身高175公分,有一双美丽眼睛的小朝,「那双眼睛就让我看傻了。」
a说,曾经有许多女孩向他表白过,但是他总是提不起劲,对女孩子一点兴趣也没有。随着他和小朝在军营中朝夕相处,很快就培养出了超越同袍情谊的情愫。身为班长的a常以较为丰富的经验传授给这个仅有18岁的新兵,而小朝也贴心的帮班长悄悄洗好贴身的内裤与袜子等衣物。
有了小朝,a觉得原本枯燥的部队生活顿时有趣了起来,他们上厕所一起去,内衣裤也一起用,日子一久,同袍也逐渐不以为意了。其间,他们曾经在军营中发生亲密的行为,a说,这种感觉,就像夫妻一样。
他曾经把小朝带回家一起住了十多天,不过父母却没有怀疑他俩的关系。a说,反而他爸妈对勤奋老实的小朝颇有好感,但是要对父母坦承他们的关系,a还是难以启齿。
不过,因为小朝是家中的独子,负有传宗接代的重责大任,所以最後他们两个在各自的社会角色下还是必须分开。a在几年後谈到这段曾经令他刻骨铭心的感情时,仍然愤愤难平的说,「为什麽社会这麽不公平,为什麽同性之间不能够有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