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同志婚外发生性关系之我见——星星
爱白网讯 在爱白同人社区和同志新闻眼先后展开有关“已婚同志婚外发生性关系”的讨论后,[同志问答]的主持人星星也写了一篇类似回答的文章,现全文转载如下,欢迎大家就此议题继续发表评论和见解。
附:星星的文章
kevin:
我因为没有去过爱白的新的社区,所以没有看见对我的针对已婚同性人在婚外发生性关系的观点的评论。承你将这些登载在新二皇冠手机版登录网址首页上,我才得以看到,现在在此对一些评论的看法说说我的想法。
首先要声明的是:正如一位朋友指出的,我在同志问答上的所有言论,除了在列举研究成果和科学知识之外,都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强迫别人同意,下面所说的也仍然如此。
“个人性取向是绝对隐私”— 如果性取向是绝对的隐私,那么我们当然就可以偃旗息鼓,没有必要继续讨论下去了。实际上,我的回答是对一位朋友询问如何处理婚姻问题而发,这已经表明不是绝对的隐私了。一个人如果一个人住在阁楼上,性取向固然可以作为隐私,但是一旦涉及到别人(包括妻子),就不能再藏在“性取向是绝对的隐私”这样的借口之后了。
“人性是至高无上的”— 这当然是很理想的,不过不实际。人性多种多样,只有善良、有道德感的人性才能视为至高无上。世界上有的是不如兽性的人性,不能一概而论的。
向自己亲友暴露自己的性倾向会导致众叛亲离,是伤害别人(原文说是以欺骗伤害,不知什么意思)— 这是针对我所说的知道自己同性倾向而结婚是对无辜女子的欺骗与伤害,实际上,这两种伤害是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的。
由于性倾向而摈弃自己的孩子、朋友的“众”与“亲”是由于受了社会偏见的影响,向同性的孩子、朋友施加压力,这样的“叛”和“离”本身就是对同性倾向的迫害,这些“众”与“亲”严格地讲不能视为完全的受害者,他们本身是致害者的一部分。而那些与隐瞒了自己的性倾向的人结婚的女子则是纯粹的受害者,她们被剥夺了一生中往往是唯一一次的真正地被爱的权利,她们的“至高无上的”人性所受的侵犯是和那些不能接受自己的亲友孩子的人无法比拟的。
对同性孩子的不接受与人类历史上的其他很多偏见所导致的悲剧没有什么两样,世界上众多社会都是在近几世纪才陆续改变了对有生理缺陷的人的歧视,很多父母曾经(有些现在仍然)将有生理缺陷的婴儿扼杀。我并不是说同性倾向是缺陷,只不过是说对自己的孩子、朋友不接受而叛、而离不能被美化成受害。实际上这样的亲朋是既受害也害人,他们受了社会偏见的害,反过来害自己的孩子、朋友。
“善意的谎言”— 善意的谎言是否从道德的角度可以接受姑且不谈,我们所讨论的并不是所谓善意的谎言,因为谎言只有在不伤害别人时才勉强可以称为善意,既然这个谎言严重的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子,怎么能算善意?
何况为了迁就偏见而提供的谎言也不能简单地称为善意。比如你的母亲迷信,有了病不愿求医吃药而要到庙里去吃香灰,而你为了迁就她,对她谎言吃香灰比打针吃药强,这样的谎言就不能算是善意。
星星在国外 — 这大概是说在国外说什么都可以,但是中国和外国情况不同。其实这恐怕是由于对外国的情况不了解,将外国看成同性人的天堂,现实却不是那样的。以我所在的,一贯以自由之土而自豪的美国来看,在其五十个州中的四十一个州里,一个同性人可以由于性倾向而被解雇、被拒绝租赁公寓。即使在最开放的加利福尼亚州,去年就有一千八百件仇视案(hate crime),其中百分之二十二是针对同性倾向的人的,包括致死的暴力案件。美国也有家长由于发现自己孩子的同性倾向而将他们驱赶离家,有的沦为街上的娼妓,有的甚至自杀。所以,即使在国外,公开自己的性倾向也是需要勇气的。
“让清规戒律见鬼去吧”— 这固然听上去很勇敢,不过由于自己的嚅弱,隐藏在种种如“善意的谎言”之类的借口之后而欺凌一个无辜的女子,这样的勇敢用来安慰自己或许还可以,但是不能成为世法。
这样做的人大有人在 — 所谓“去看看交友网站的信息你就明白了。”不错,确实有很多人明知自己的性倾向而仍然结婚,当然也不会由于我回答了几个问题就停止,不过因此就觉得这样做可以理直气壮就很可笑了。比如如果我在法庭上被起诉谋杀他人,我的辩护难道可以是:我昨天在报纸上看到别人也杀人的?
也许我这样的比拟又有“过于偏激”之嫌,不过鲁迅先生曾说浪费别人的时间,无异于图财害命,浪费一个女子一生的爱情又应该算什么呢?而且,大量的同性人结婚对中国同性人群体的不会造成好的印象,只会使社会更加蔑视同性人。
有关同性婚姻的的问题,还有一种很奇特的看法,就是一个同性人在婚外与一个男子发生性关系和一个异性男人在婚外和另外一个女人发生关系不一样,不知基于设么逻辑。其实从道德角度,两者是相同的。
最后还要澄清一点,引起这些讨论的原信是一位朋友问我,如果可以和妻子达成协议,可否不离婚,但“争取自己的一片空间。”从对我回答的反应上看,好像是人为我是反对这样做的。其实我所提供的“以不伤害第三者为准”的回答是说如果妻子能够谅解,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好,并非宣扬清规戒律也。
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