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染上艾滋病 引起网民激烈舌战
爱白网讯 国人渐渐有些松弛的性道德,终于被黎家明这个在网上勇敢自白的艾滋病人唤醒。记者最近连续搜索不少网站的论坛、聊天室、bbs,发现有无数的网民自愿地参加了这场论争,而争论的焦点是:为什么我们要同情黎家明?
由于类似的讨论文章已有成千上万篇了,本报只能选登其中的一些措辞激烈的“交锋”,我们无意对争论的任何一方加以褒贬,相信争论能够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在现代社会的种种诱惑面前,青年人应该如何把握自己的道德取向。
为什么有人同情他?
寂寞低手:我从来就讨厌嫖客胜于妓女。很多妓女背后可能会有一段可悲的过去;而从嫖客身上我们能看到的可能只有道德败坏和可悲的未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其所带来的后果。套用一句佛家的话:“欲知来生事,今生作者是。”嫖客嫖了妓,得了病,这有什么值得同情的?不要再被一个道德败坏的嫖客骗得你们的同情心了。世界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同情的人,但是嫖客绝对不是。
夏雪: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权利,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犯了错,我们还能有机会改过,我们是幸运的!可是,家明呢?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就不能宽容一些?
《青年报》在炒作?
小鸟·玫瑰:7月20日的《青年报》头版头条便刊登了《最后的宣战》的相关消息,其中提到了———“不少网友对他的嫖妓行为的责骂,家明感到非常痛苦。”既然是自己犯下的错,理所当然由自己承担。我承认家明是坚强的,可同时认为不恰当的炒作似乎将“嫖妓得艾滋病”提到了一个很崇高的地位。如此以来,妓女不也值得同情和讴歌?
暮露一勺:买过一次醉,就是酒鬼?道德卫士们就这么认为,偷了一次,就是小偷,然后不许你后悔,不许你写文章,不许媒体发表,最好在此人脸上刻上字,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他已经受到了惩罚
寂寞低手:一个人喝了酒,我不能说他作为酒鬼喝了酒,但是一个人嫖了妓,我可以说他以一个嫖客的身份嫖了一次。你作为小偷被抓了被判刑难道不是罪有应得吗?嫖客得了adis也一样。
正风小筑:诚然,生命中的选择就意味着承担,但是,你所承担的责罚或奖赏应该和你选择的内容有一定的平衡。我不知道寂寞低手是否是一个圣人,我想家明已经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用他年轻的生命去偿还,这惩罚已经远远高出他所选择的错误,那么为什么还要你来标榜自己的道义呢?
检讨一下你不为人知的阴暗
e霏儿:每个人都要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他是谁,他应该知道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尤其是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他没有机会回头,哪怕只有一次。他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不是同情,他现在的悔过与一个死刑犯在监狱里的忏悔没什么区别。这个结局是他应得的!
98年之夏:我想,我们不要只是一味地指责别人……“媒体的炒作、家明的活该……”,不要张口闭口“嫖客恶心、妓女该死……”,想想你自己吧,检讨一下你自己不为人知的阴暗一面吧!!无论是谁、是什么事,只要他能带来正面的东西,就有存在的必要!!起码,家明给很多人提了个醒,hiv离我们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