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一年半未行房,被指是同性恋,诉离婚被驳回
高雄市一对都在国小任教的夫妻,结婚5年后,丈夫林姓男子以岳父母指他是同性恋、骗婚等理由,提出离婚告诉。因他婚后长达一年半未与妻子行房,后来行房是为了生小孩。高雄地院法官认定问题出在他身上,且妻子不同意离婚,驳回林的离婚请求。
林姓男子提告指出,他们夫妻95年2月结婚,没有小孩,近几年他父母生病住院,妻子都没有好好照顾。前年10月间,岳母指他是同性恋,岳父说他名下没有不动产,根本是骗婚,且妻子自去年8月起就搬回娘家,夫妻关系降到冰点,形同陌路。
对于丈夫的指控,林妻法庭上含泪回应:婚前丈夫一再表示非常喜欢小孩,婚后想有两名子女,她听了很感动,认为对方重视家庭,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哪知结了婚,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难到我没有吸引力吗?还是丈夫有什么隐疾?」妻子想不透丈夫为何如此对待她,她曾偕同丈夫看中医调养,也没有结果。
林姓男子承认婚后有一年半未与妻子行房。法官认为,这对夫妻的磨合期未免也太长了,有违常理,并指两人婚姻的不和谐,主要来自于林姓男子「不符常情之行为」,虽然双方已分居,仍应由林男负绝大部分的责任。(联合报╱记者曹敏吉/高雄报导,201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