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染艾滋还与人发生性行为,一男同性恋者被法办
一名林姓男同志(28岁)2007年9月被检查出感染爱滋病后,同年10月至翌年1月,与一名吕姓男同志(35岁)发生多次性关系,被控传染爱滋病;林15日到案否认传染爱滋病,指对方也上网找其他男同志发生性关系。警方讯后依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制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将林函送检方侦办。(联合报╱记者卢礼宾/即时报导,2011.09.15)
一名林姓男同志(28岁)2007年9月被检查出感染爱滋病后,同年10月至翌年1月,与一名吕姓男同志(35岁)发生多次性关系,被控传染爱滋病;林15日到案否认传染爱滋病,指对方也上网找其他男同志发生性关系。警方讯后依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制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将林函送检方侦办。(联合报╱记者卢礼宾/即时报导,201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