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男性友人下体,台湾一同性恋男讲师被刑事起诉
有同性恋倾向的社区大学男讲师爱慕一名男性友人,趁友人借宿家中熟睡时,伸手抚摸对方下体,被害人惊觉被侵犯,事后想起仍觉恶心。检方今天依乘机猥亵罪起诉男讲师。
39岁施姓男子在某社区大学担任讲师,因为参加农政单位研习课程结识被害的林姓男子,8月间被害人从彰化北上,借宿施姓男子位于苗栗大湖乡的租屋处,两人同床而眠,男讲师一时难忍爱慕之意,竟将手伸向对方下体抚摸。
起诉书表示,林姓男子因在睡梦中感到生殖器勃起,睁眼察看,惊觉施男的手正从他「那话儿」移开,他只好转身背向对方,隔天心情低落,行经警局找志工倾吐心事,经志工通报,检警着手侦办。
男讲师事后曾写信给被害人致歉,并透露爱慕之意;但被害人觉得私密部位遭受侵犯「很受伤」,「只要想到就恶心,再也不想看见他」。
男讲师向检方否认有抚摸对方生殖器,辩称「只想摇醒他」,但检方根据道歉信件内容及被害人指证,认为事证明确,今天以触犯刑法第225条乘机猥亵罪起诉施姓男讲师。(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