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凌法案或对校内同性恋受欺凌效用不大
加拿大安省省议会三读通过备受争议的反欺凌法案,迈向立法。有华裔同性恋者认为,就算法案成为法例,也未必能全面防止同性恋者在学校被欺凌的情况,这只是踏出一小步。
一直跟进有关法案的同性恋者王先生,周三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对于法案三读通过感到开心。他指自己曾经在基督教学校就读,虽然从来没有由于性取向而在学校直接被欺凌,但曾在其他方面例如衣着,或身高被欺凌,他心里也会有压力和恐惧,担心其他同学若知道他是同性恋者,会对他不利。
同性恋者:踏出一小步
王认为,三读通过的法案也未必能完全防止同性恋者日后在学校被欺凌,甚至因而自杀的悲剧。但起码踏出一小步,因为它只能在学校层面,提高大家对同性恋者的意识,日后仍要透过教育去影响社会,最终要整个社会对同性恋者更加包容和接纳时,他们日后才不会再因为性取向而被欺凌。
王先生又认为,法案仍有地方可以修订,他明白为何天主教学校对法案要校方成立同性恋异性恋联盟gsa特别反感,法例订明教育局和校长都不能反对学生成立gsa,也侧重了学生的权利,牺牲了校长和教育局的权力。
gsa改名易接受
他认为,若这个名字令天主教学校不舒服,可以改,gsa也不够全面,未能包括其他不同性取向人士,可考虑其他名字例如彩虹学会等。
王预计,立法后学校成立gsa最初都会有强烈反对的声音,尤其是在较保守的学校,但这需要一步一步去做,才能慢慢令整个学校更容易接纳同性恋,或其他性取向的人。他认为,立法后应首先在宗教背境不强的公校成立有关学会,慢慢让其他人接纳同性恋者,让他们明白同性恋或其他性取向人士是存在的。
他认为,若有家长担心成立这类学会会推举同性恋价值,侵蚀传统家庭价值观念,学校是否也可以让学生成立支持传统家庭价值的学会。他指很多价值观都要顺应时代而改变和适应。“就算天主教它自己的价值观是否一直都那么稳定和坚守所有东西,我觉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