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婚姻的幸福指南(完结篇)
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pepper schwartz就对情侣间的性生活情况进行过调查。从这个调查中,她得到了算是自己职业生涯中最有影响力的一大发现:非单一伴侣制(注:原文中所提及的monogamy原中文意思为“一夫一妻制”,但是在此文中涉及到同志配偶时,我们翻译为“单一伴侣制”,non-monogamy同理被翻为“非单一伴侣制”。)的现象在男同性恋者中非常多,有多达82%的男同性恋者都有和自己恋人以外的人发生过性关系。三成多点的男同性恋伴侣们认为单一伴侣制很重要,而另外三分之二的人认为单一伴侣制不重要或对此持中立态度。
schwartz还有个有趣的发现:同性恋者的结合(异性恋者也是)并不一定跟两人的性生活有关系。一些男同性恋者告诉她说,他们都很爱自己的另一半,但并不就是物理性质上的相互吸引。还有一些人表示自己想过单一伴侣制的生活,但是因为伴侣不支持、或者是同志圈的文化(亦有两种原因都有可能),这种愿望并没能实现。
schwartz认为,在艾滋病蔓延开来以前,单配制趋势就已经在男同性恋群体中兴起。几十年来,虽然没有达到异性恋夫妻间那么高的单配制比例,男同性恋伴侣们也都越来越贴近单一伴侣制的生活。在佛尔蒙特州的调查研究中,esther rothblum发现有在异性恋家庭中,15%的丈夫有婚外性行为,而这个比例在进行过民事结合的男同性恋者中是58%,在没进行过民事结合的男同性恋伴侣中是61%。被问及夫妻间是否曾达成过关于婚外性行为的协议时,仅4%的丈夫和妻子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探讨,并最终得到认可;这个比例在进行过民事结合的男同性恋者中是40%,在没进行过民事结合的男同性恋伴侣中是49%。异性恋女性和女同性恋者则是恪守单一伴侣制的,特别是女同性恋者。有14%的妻子有过婚外性行为,这个比例在进行过民事结合的女同性恋者中是9%,在没进行民事结合的女同性恋伴侣中是7%。
对于到底是同性恋者即将改变婚姻,还是即将被婚姻改变的问题,解决起来有个很棘手的环节,那就是性生活和单一伴侣制。私生活总是很隐秘的。lee badgett是马萨诸塞大学的一名经济学家,她曾在荷兰做过一个婚姻调查,在这个调查中她发现,尽管很多同性伴侣转变了自己对于平等主义的信仰,但他们也不推崇非单一伴侣制,虽然事实上他们的行为并没遵从单配制。许多像dan savage(一位性爱专栏作家)一样的同性恋权益倡导者们,都公开争论说坚守单一伴侣制对伴侣们来说无疑是弊大于利的。savage提出了一个问题:是否大多数人能几十年如一日的只和一个人做爱?他还告诉我说:“一夫一妻制对于异性恋夫妻来说简直是灾难”,因为它太不切实际,他还说“男同性恋者们就更能正视人的本性”。savage自己的婚姻就是在单一伴侣制的模式下开始的,他们规定:任何一方的出轨行为都将终止这段关系。当他和丈夫准备领养孩子的时候,savage提议说要放宽这个约定。他认为,没必要因为一个意外事件就使他们的爱巢分崩离析。在这之后,他的丈夫更是明确要求允许彼此出去偶尔猎艳,这样的要求在savage看来,就是给他们的关系上了一道安全阀。如果社会想让婚姻更有弹性,那我们就必须恪守“一夫一妻制”的生活。
美国国家大教堂的主教gary hall认为,婚姻即将发生改变,这个变化可能会让人觉得可怕。gary hall说“同性婚姻正向我们展现一幅别样的婚姻蓝图。”
在民意法庭上,那些向妻子提出要过非一夫一妻制的生活,并说这样做是为了刚出世的孩子好的丈夫,往往都败诉。当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不再支持savage所说的“空间”言论的时候,一些专家却把这看做是表明男同性恋者在谈论“性”这个话题的时候比其他人更开放。加州的查普曼大学教授、家庭治疗师naveen jonathan说自己目睹过许多同性恋伴侣花很多功夫来精心定制一份详细的“性契约”的过程,契约条款的内容有“在一定的时间场合之下,双方可以不完全遵循单一配偶制;但是在一些时间场合之中则必须遵循。” 虽然一些异性恋夫妻也有些类似的“约法三章”,但在大多数时间里,他们都只是佯装过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说到这样“装”的原因,那可能是异性恋夫妻间很少能像男同性恋伴侣间那样,安排固定的时间,开诚布公的来交流彼此对性爱,欲望,和承诺中遇到的问题。
其他的专家则质疑那些认为男同性恋者偏好非单配制伴侣关系的说法。kinsley性学、性别与生殖研究院的进化生物学家justin garcia认为savage把非单配制比作安全阀额说法“很有趣,但是,这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他个人的说法而已。” garcia指出,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一直想着性,也不是所有男人喜欢那么开放的关系。他还补充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同性伴侣之间交往的方式更健康——他们更愿意去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协商也会有压力。” 有些时候,一方想过单配制的生活,却因为另一方不愿意而被迫妥协。
那到底是非单配制婚姻好还是传统婚姻好呢?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的同性恋者中,女同性恋者更倾向于选择结婚,但她们并不支持非单配制婚姻。有证据表明,结婚会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习惯。william eskridge和darren spedale发现,在挪威,瑞典和丹麦三个国家都公开承认同性恋伴侣的合法关系的很多年之后,国内的hiv感染率也有所下降,但是许多同性伴侣还是纷纷要求政策法规关注单一配偶制。
性是传统婚姻制度对同性婚姻规范持反对态度的内容之一。国家大教堂的主教gary hall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的良性“批判”,但是传统婚姻也在做相应的反批判的工作。他表示自己不会为两个想过非单配制生活的人主持婚礼,并认为“单一配偶制”将成为同性恋群体和教会之间对话中的“关键问题”。现在,一些教堂正逐渐开始接受那些“行为举止看起来像异性恋夫妻的同性伴侣”,也在尽量理解和包容那些不信奉单一配偶制度的同性恋伴侣。他希望在这样的互相体谅中,教会能不再用审判的态度来面对正在进行的社会变革,比如越来越多的未婚同居者和与独身主义者。“我们真该好好考虑怎样才能更有说服力地对人们谈论性行为和性关系。”
所以,是的,婚姻即将发生改变,或者说,是再次发生改变。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传统婚姻这样的东西了。在人类历史上,婚姻一直是各大家族强强联手的途径和大国之间的外交手段,往往在双方子嗣的孩童时期就已立下承诺。在《圣经》中,一个男人不仅可以迎娶他兄弟的遗孀,还可以有好几个妻子。婚姻是为男方延续香火并传承其财产和权力的工具;是判定孩子身份合法地位标准;是美国黑人无法享受到的特权;是父母能为自己孩子包办的林林总总;是吞噬妇女的一纸文书。进入十九世纪后,英国古老的共同联盟法律中,“人与人的结合”意味着已婚妇女从属于她的丈夫,她也从此丧失了自己原有的法律地位,权利以及财产。
如今,传统婚姻制度中的许多细枝末节都被虚化了。童婚在大多数人眼中成了侵犯人权的行为。《已婚妇女财产法案》也保证了已婚妇女的法律地位;最高法院已经在“乐云案”后废除了对跨种族婚姻的禁令;离婚也变得更容易,因此婚姻也不再是终身制了。近年来,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将结婚和生儿育女这两件事分割开了。婚姻一直是随历史变迁而逐步发生变化的,我们也相信同性婚姻会将婚姻推向下一个进程。
对于同性恋者是否是社会先驱的争论早已有之。在1992年,英国社会学家anthony giddens就曾说同性恋者的出现预示着一个新联盟的产生,同性恋伴侣门会把一个问题提出来反复协商,直到双方都满意为止。同性恋者们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强大而紧密的联盟,因此我们也会得到更多的“反事实”,来解释影响婚姻盛衰的因素中,到底哪些是与性别差异有关,哪些不是。
其实,同性婚姻也并没有和传统婚姻大相径庭。如果同性恋者的婚姻生活长期都充斥着无休止的争吵,还枯燥乏味,让人难以忍受,而其他婚姻中的人都感到幸福满足,其乐融融,彼此相亲相爱,我们就会发现争吵并不意味着男人跟女人之间水火不容,它只不过是人们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一块避不开的绊脚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