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一次gv经历看韩寒产品
十几年前我美国弗吉尼亚居住时,订阅了一份同性恋杂志,后来收到一张gv公司的营销广告信件。gv公司如何得知我的姓名和地址?为了使投出的营销广告有的放矢,针对同性恋人群,该公司从同性恋杂志社购买了客户名单,一来节省邮费,二来提高回应率,这是常见的营销方法。
广告只有一张纸,印了一些gv的裸男做爱照片,很诱人,并写明“25部gv片子,只需50美元”。我当时觉得:“才两美元一盘gv录像,真难得,不容错过。”于是就兴冲冲地寄出了支票。
不久后,我收到一盘慢速翻录的廉价录像带,总共25分钟,每段大概一分钟,收据上还写道:“这就是您订购的产品。”当时我深感气愤,觉得被坑了。去告gv公司吗?见个律师都要花费几百美元,太麻烦,只能当50美元打了水漂。
不过即使被告上法庭,gv公司也可以狡辩说:“我根据买卖合同,确实提供了25部片子,每部一分钟。法律没有规定每部片长必须多少,我在广告上也没写,购买者自以为会收到25盘录像,那是他们自己的错觉,怎么能怪我?”
这让我想起了一些读者在网上看到署名韩寒的精彩热点文章后,购买了署名韩寒的出版书籍,结果大失所望,因为两者相去甚远。但韩寒可以自辩说:“谁让你以为我的新书和我的网络热点文章是一回事,我从来没这么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