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同性杀人碎尸案——柳州“8·17”案告破
爱白网讯 39岁的柳州某单位员工程波,杀死了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同性恋伙伴,碎尸后将尸块分散抛弃,导致死者身份至今未能查明。近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程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恶臭引出奇案
2002年8月17日,家住柳州飞鹅路某小区的董先生感到浑身不自在,自己的房里老有一股浓浓的怪味。最后查到味道来自厨房的排气通道里。恶臭实在难闻,董先生只好叫来自己的弟弟帮忙,撬开厨房扣板,结果发现排气通道内卡着一袋东西,上面还有黄水流出。董先生的家在8楼,所以他叫弟弟爬到楼顶,从排气通道口探手进去,结果从里面扯出几个塑料袋,打开后赫然看见一大块骨头。大家都怀疑是人骨,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此牵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杀人碎尸案。
公安人员经过仔细排查,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线索。8月22日,在南宁将犯罪嫌疑人程波抓获归案。
祸起同性寻欢
程波,1963年出生,柳州市某单位职工。据了解他的人说,程波平时寡言少语,性情温和,认识他的人都不敢相信他会做出杀人碎尸的事情。
2002年8月9日,程波在柳州市五一路“邂逅”一男子,两人“一见钟情”。后来据程波交代,他将那男子带到自己在飞鹅路某小区的住处,并与这名自称姓孙的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孙”某对他进行敲诈,索要2万元钱,否则就把他们之间的事捅出去。程波既恨又怕,遂生杀人恶念。次日清晨5时许,趁“孙”某不备,程波拿起家中的小型灭火器,朝“孙”某的头部猛击,随后又用手掐其脖子,直至停止喊叫……
“孙”某死后,程波出门买回工具,当晚将“孙”的尸体肢解,分别装入一个个塑料袋里。之后几天,程波将尸块与作案工具分别丢弃在柳江河和竹鹅溪等处,其中几袋丢入所住小区另一栋楼楼顶的排气孔中。尸块发出的恶臭终于导致东窗事发。随后,程波逃离柳州。
一审被判死刑
公安机关在对程波的住处依法搜查时,在卫生间等处提取了多件证物,对其中肢体残留物作dna鉴定,证实与在董先生家排气通道里发现的尸骨基因一致。至此,让柳州人议论纷纷的杀人碎尸案告破。但因为连程波自己都不知道被杀者的真实姓名,至今无法弄清“孙”某的确切身份。
9月6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程波。
11月12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程波犯有故意杀人罪。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程波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归案至庭审,程波对杀人、分尸、抛弃尸块及作案工具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