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蒙特议会折衷承认“民事结合”权利 同性恋首次合法“结婚”
【本报讯】在星期六简单但隆重的仪式上,居住於佛蒙特州的一对同性恋,站在牧师和安详的法官面前,成为合法的配偶了。
据“美联社”、“路透社”7月1日电,这不是一次宁静的婚礼,因为佛蒙特州新的“民事结合法”在周六生效,给予州内同性恋者所有结婚後拥有的权力、利益和责任。他们欣喜如狂。
在领到了结婚证後,法纳姆女士手挽着霍利·普特鲍女士说:“我认为这是在(等待了)二十七年半後的结果,在这以後,最令人高兴的是我可以说霍利是我的配偶。”普特鲍54岁,法纳姆55岁,在郡书记员拒绝发给他们结婚证後,於1997年与其他两对同性恋一起提出诉讼。州最高法院在12月判定她们违宪,并拒绝给予她们婚姻权益。
法官让州议会去解决如何给予同性恋的权益。在长时间的听证後,立法者选择同性别结婚不合法律(原有的),但设立一个与婚姻法平行的制度,称为“民事结合法”,这一制度在其他州未被认可。
在午夜後,第一个得到民事结合证是41岁的彼得森和29岁的康拉德女士,她们在伯拉特烈伯罗镇书记员卡皮办公室对面的小公园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她们不得不越过数十名示威者的包围去和约75名朋友和亲属会合,示威者举着牌子写道:“只有上帝给予和平和幸福。 ”
镇书记员卡皮说,她在周六收到七份要求民事结合证的请求,半数来自外州。但专家说,这些外州居民得到民事结合证後,他们身份要在家乡被承认,还会经历一场法律上抗争。
尽管在佛蒙特州一些地方,充满庆贺气氛,但对同性恋是否给予婚姻权益,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公众观点民意调查显示,始终有一半以上选民反对“民事结合”。许多州议员和迪安州长在选举中面对这一困境。
约150名反对者,周六早晨在蒙特利埃州议会的草坪上集会,木森牧师说,民事结合法在国庆的周末生效是非常令人悲哀的。“看到旗帜高高飘扬,我们应说感到骄傲,相反我却在奇怪佛蒙特的州旗为什麽不挂半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