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花甲翁恋上年轻小伙 先后被敲诈上万元
本报讯(任志宇、记者王盛):一年近花甲的同性恋老翁,钓上一个年仅21岁的小伙儿。哪料这场另类猎奇恋,令他陷入一场被“女友”屡屡敲诈的噩梦之中,直至近日锦江区检察院对其“女友”批准逮捕。
1996年上半年,通过同性恋朋友介绍,外号叫“胖妹”的资阳小伙儿左某与家住棕南的刘老板认识了。随后,两人成为一对同性情侣。两人常一起到东大街一些小旅店开房。事后,刘先生总是很体谅地拿100元给“左小姐”。
但这种平静舒心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1997年3月,两人又在东大街一小旅店内行欢后,刘先生照例摸出100元递给“左小姐”。谁知此次“左小姐”把脸一翻竟扣下刘的手表、传呼机及身上的300元现金。提出要8万元钱作为赔偿,两人开始讨价还价。刘不想让左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最后同意用钱来取传呼机。第二天当他拿着500元钱去赎传呼机时,左“小姐”已通过传呼机了解到了刘的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刘老板的噩梦开始了。
“刘某把一个男的耍了,这个男的现在好命苦,辛苦被人耍了又被丢了。”两月后,左“小姐”手持一封写有如此内容的信,鬼魅般出现在刘的工作场所,要刘给他钱,否则就把信贴在单位门口,并打电话通知其家里。刘先生被自己这段另类恋惹出的祸事吓得发抖,只得乖乖地拿出500元以了却此事。谁知,噩梦才刚开始。这之后刘老板数次被敲走数千元。去年7月,左又从刘手中拿到8000元钱,并按刘的要求打下收条:“保证永远不找刘叔叔的麻烦”。
但到今年5月前,刘又先后4次被左敲走近7000元钱。5月21日,走投无路的刘再也顾不上面子,到派出所报了案。
当天上午10时,应约前来拿钱的左被警方逮个正着。此时,3年来一直压在刘老板心中的包袱方得以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