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从同性恋者权利运动到民权运动
"同性恋问题是人权问题。"
── 一香港大学生语
◇ 关于同性恋的反叛性格
对于弱者,最基本的权利也要靠斗争来取得;这些权利包括我们
认为理所当然的权利。相对于强者而言,弱者指大多数,而不仅仅指
同性恋者。然而在争取有关权利的斗争中,同性恋者可能是比较激进
的一分子,而且同性恋者所争取的权利,范畴往往超出同性恋意义,
有些权利甚至具有普遍性,只是这些权利在同性恋阵营中显得特别欠
缺或者说是更迫切些。歌德说:"只有每天争取自由与生存的人,才
享有两者的权利。"
讲到同性恋权利运动,可以说,同性恋权利运动是所有争取权利
运动中的一个特例,是一个少数派的运动,但不能因此说它不是民权
运动的一部份,因为它所争取的权利在民权范畴之内。在和平年代,
阶级斗争的形式会以争取民权的斗争形式出现。其实阶级斗争历来就
没有停止过,它就象沙漠里的巨石,有时候被风沙埋没,有时候也会
凸现出来。对于同性恋者而言,很多权利的拥有要比一般人更迫切一
些。因为相对大多数而言,少数派更处于不利地位。同性恋者可以说
是弱者中的弱者,所以同性恋者权利意识的觉醒比一般人要早,争取
权利的斗争也比一般民权运动激烈,也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这就是
同性恋性格中的反叛性格。或者我们自己生活在缺乏民权的环境中而
不知不觉,而同性恋者却能强烈地察觉到,因为他迫切需要这些权利,
来为他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乃至政治哲学开路。这种反
叛性格源于社会对同性恋的压迫和歧视(主要指文化歧视和压迫)。
或者同性恋行为本身即是对传统社会的一种挑战和反叛。反叛开初的
意义可能不在人权,然而就像我们为买一打火柴走进商店一样,我们
发现自己还需要更多的东西。因此,对于弱者,权利的剥夺应该有个
极限,即不要剥夺到他不能生存为止。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即此。事实也是如此,因为我们对权利的要求很低,更何况我们还拥
有许多的权利,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争取那些并不是那么迫切需要的
权利呢?这使我想起历史上的奴隶战争和农民起义。难道不是这样的
吗?理解这一点,你就不难理解在同性恋权利运动中,是何种力量使
得这帮男女奋斗到底。
事实上,反叛性格不仅仅为同性恋者所特有,它只是在同性恋者
身上显得更突出些。可以说,反叛性格是弱者的性格。有时候我们会
莫明其妙地顶撞上司,抵抗权威,在心有余悸的反省中,就会发现是
理所当然。既然反叛性格来自于权利的被剥夺(过程主义理论指我们
的生活存在着两种剥夺,即能力的剥夺和权利的剥夺,例如盲人被剥
夺了看的能力和失学儿童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那么在这之后的
表现将是对权利的敏感性,以及对被剥夺的危害性的扩大化,就象一
个根本不需要再生孩子的男子,尽管他的性生活非常丰富和美满,若
有一天医生告诉他由于精子的活力不强而不能再生育时,他首先想的
是他的男子汉尊严和地位的受损,而不仅仅是生育能力的丧失。
◇ 寻找安全感和认同感──少数派权利意识的觉醒
性格决定命运。命运对所有的同性恋者几乎都是不公,然而这种
命运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实际上,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对许多
同性恋者来讲,只要他们能及时放弃同性恋行为,悬崖勒马,社会和
家庭一般都能给予原谅和帮助,他们能象普通人一样生活。但几乎有
同性恋者愿意这样做
在同性恋者的感情生活中,家庭的温暖占有一个很重要的地位,
所以同性恋者最怕父母、兄弟姐妹和孩子知道自己的同性恋真相,真
情一旦败露,受损的首先是家人,其次才是他自己。父母和孩子因为
他而蒙羞,亲戚朋友也会为他而惋惜,开始劝他改邪归正,最后可能
发展到五花大绑直至脱离血缘关系。中国首例同性恋司法介入案即是
如此(1994年安徽省无为县发生的父亲扭送同性恋女儿司法介入
案)。
当然并非每一个同性恋者的遭遇都是如此。事实上,许多同性恋
者得到了家人中思想开放者的安慰和鼓励。与家庭的隔离对任何同性
恋者来说都是一个重创。尽管如此,几乎所有的同性恋者都不得不作
出自己的选择──对家庭的反叛。离开了家庭,仅有的安全感和归属
感也被剥夺,最终导致他与家庭的决裂(即使他仍与家人生活在一起,
例如大多数同性恋者都结了婚)。结果,他不得不以其他途径来弥补
这种损失──即寻找安全感受和认同感时期(如网络、酒巴和渔场)。
即使是一个没有显露的同性恋者,由于长期处于一种不安全感和缺乏
认同感的时期,寻找安全感和认同感也会成为一种自觉。寻找安全感
和认同感的最佳途径是自由结社,结果就是各种同性恋团体和组织的
产生。这种团体和组织起先可能缘于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体现对社会
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敏感性和敌视,从一种对家庭的反叛发展为一种
对社会的反叛,从被逼到自发,继之而起的则是同性恋个人权利意识
的觉醒,后来逐渐成为一种政治。并非每个同性恋者都会结社,但当
同性恋个人权利意识开始觉醒的时候,结社便成为一种自觉。这时候
结社不仅仅是一种保护和反叛,可能包涵着身份认同和要求与社会和
政府的平等对话,如发生纪念"石墙事件"的纽约同志大游行。事实
上,现阶段国内虽然没有公开的同性恋组织,但多数同性恋者的少数
派意识开始觉醒,因为他们发现个人权利的取得不能靠单独的个人活
动来达到,而必须依靠组织的力量。即使对于没有结社的同性恋者,
其少数派意识也已经潜在,他们急需要这样的组织:能找到爱与关怀,
获得安全感和认同感,保障个人权益和健康,提供帮助等。早在19
88年,国内在取缔一个企图面向全国的庞大而又严密的同性恋
组织的过程中发现,全国各地得知该组织成立的消息的同性恋者纷纷
要求加入该组织。似乎是同病相伶,同性恋组织一般比较严密、牢固
可靠、可信等,一般需要内部公开身份和性伴侣,不能有半点隐藏,
人数也不多,文化层次都较高。我想做到这些除了社会迫使同性恋者
之间相互守信和保密之外,独特的同性恋亚文化也是群体的动力之一。
同性恋组织力量可能要大于一般组织的力量,著名的底比斯圣军和斯
巴达克思军的力量就是由这种文化而获得,美国总统克林顿取消了同
性恋者服兵役的禁令,提出"不问不说"的猫头鹰政策(当然,这种
政策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憎恨同性恋的军官则
强迫他的士兵在唱"gay, gay, on the street; shot, shot, swept him"之类
极端反同性恋的歌),也是这种文化力量的结果。同性恋文化较传统
文化似乎有许多优越之处,如对名誉、地位、金钱、出身和民族等社
会特徵的淡化,博爱,追求完美,崇尚民主和自由等,使得众多的同
性恋组织,由开初的一种权利防御,逐步转向一种权利斗争。
◇ 从同性恋权利运动到民权运动
回顾国外近代的同性恋权利运动,国内研究学者李银河女士把它
分为八个阶段:①1908─1945年,同性恋者的个人尝试,为
同性恋权利辩护;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少数派群体意识的觉醒;③
1950─1952年,同性恋寻找身份认同时期;④1952─
1953年,同性恋者对不公正待遇的愤慨爆发;⑤1953─
1960年,同性恋集团加强自身素质和组织力量;⑥六十年代,将
民权运动引向同性恋权利运动;⑦1969年,大规模同性恋权利运
动时期(但大规模的同性恋权利运动随着性解放运动的狂飚突进导致
了艾滋病在男同性恋人群中的大规模流行,以至1980年艾滋病发
现以后,国外同性恋权利运动逐年降温;而中国同性恋医学性行为病
学专家张北川医师在1999年对中国500多例同性恋者的问卷调
查报告中,得出如不采取安全性行为,艾滋病八十年代在国外男同性
恋者中的大流行悲剧有可能很快就在大陆男同性恋者中重演,不得不
引起我们的警惕;"如果你今天不关心艾滋病,明天你可能就是艾滋
病人",这就是我的忠告);⑧1973年后,与政府对话时期。
毫无疑问,国内的同性恋权利运动过程也会与此大致相同。尽管
中外意识形态、社会环境以及民族风俗习惯有着很大的差别,但全世
界同性恋文化似乎有着太多的共同点,以致于这些共同点足以消弱传
统文化、民族风俗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差别的影响,例如美国有个同性
恋组织的名字就叫做"奇特的国度",国内一些在同性恋研究领域具
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也常被国外的同性恋组织要求对国内的同性恋组
织牵线搭桥。从全世界同性恋文化相似之处我们不难发现,同性恋不
仅仅是一个社会问题,更确切地说是一个人性问题,就是在我们每个
人身上隐藏却在同性恋者身上显露的问题。
有人说,同性恋是人权问题,说到底是人性问题,是我们每个人
所面临的要解决的难题。要谈到国内外同性恋权利运动的不同,就不
能逃避民权运动。在国外,是民权运动导致了同性恋权利运动的爆发;
在国内,则只能由同性恋权利运动导向民权运动。与国外相比,国内
没有滋生民权运动的土壤。民权运动需要等到人民也就是平民个人的
权利意识开始觉醒的时候,而同性恋者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要比一般
平民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要早得多。这并不是说同性恋者较平民个人
具有优越性,而恰是社会对同性恋者更深层压迫的结果(例如文化压
迫,即主流文化对亚文化的歧视等)。这个过程就象烧开水的过程,
需最底下的水翻滚过来,上面的水才开始运动;而不是象风吹过水面,
只是表面的涟漪,底下的水却平静不动。与同性恋权利运动的反压迫
和反剥夺相比,民权运动可能还包涵着反权威和反特权。人民不再是
一袋子看似团结又彼此公离的土豆,不再是拥挤在一起的绵羊,而是
奔跑的狼。随着平民个人主义的确立,民主将成为可能,权力由一种
工具、武器和政治变成一种责任和服务,当权者成为真正的公仆(这
里我不禁想起法国学者对法国大革命所作的精僻的分析,他说:你以
为人民服务的名义/以人民公仆的名义/把皇帝给推翻了/但你在皇
帝盖章的地方/盖的是一个渔夫的印章。纵观中国二千多年的历史,
读来心有戚戚);权力由人民赐与,也由人民来收复(微观社会主义
认为体制改革的第一猛药应是人事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官员的选拔和
任免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不唯上,不会出现放卫星的现象,离任审计
制度应在民选之后,后话);法制也将成为现实,一种从下至上的都
督约束机制逐步取代一种由上至下的压迫机制(如果联系现在流行的
"三讲",我们能思索出什么结论?近期广东省委又把江泽民在高州
关于"三讲"的讲话总结为"三老四自",又在天天学,不谈)。记
住人性的弱点是贪图安逸享乐和懒惰,就不必再鼓吹官僚集团的廉洁
自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青年学者刘军宁借用一种
"政治无赖"假定说,来分析社会的权力分配,很有新意,也就是说
假定我们的当权者都是无赖,就象公安到出租屋查房一样,他是假定
每一个住出租屋的人者是"不法分子",虽然我们大都是良民,但我
们也有义务接受检查)。与同性恋权利运动所不同的是,民权运动的
成功与否不在于特权者的宽厚仁慈或驯服力量,而取决于平民个人的
崛起。但要实现平民个人的崛起,就必须讲到人权。
◇ 从生存权到发展权到人权
美国《独立宣言》说,"人生而平等",是"不言而喻"的;然
而在中国,"平等"是近代才出现的新名词(当然春秋战国时即有墨
子"平等"、"兼爱"、"非攻"的光辉思想,但至汉武帝以来,便
被"罢黜"),这就注定了中国的人权与美国的人权有着很大的不同。
在中国,宁勿说"人生而不平等"。事实上,中国是对的,人生来就
不平等,包括地理环境、经济水平、文化模式和先天发育等。由此,
中国的人权观也是对的。讲到人权,就必须讲到生存权与发展权。没
有生存权与发展权,就没有人权;没有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平等,就没
有人权的平等;没有人权的平等,也就没有民主和自由产生。所以鼓
吹西藏独立,是现代奴隶主的嘴脸。
生存权是中国人权的最基本最首要的权利,要养活世界五分之一
的人口并非一件容易的事,特别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
饥饿和贫穷的记忆如此铭刻于心,以至于中国历届政府的工作重点几
乎都在吃饭问题上打转,而忽略了地球的转动。在温饱工程基本完成
之后(即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旨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教育
工程(即保障人民的发展权)变得日益迫切和突出。犹太格言说:
"宁可变卖所有的东西,也要把女儿嫁给学者;为了娶得学者的女儿,
就是丧失一切也无所谓。""假如父亲与教师两个人同时坐牢而又只
能保释一人出来的话,做孩子的应先保释教师。"所以犹太人在各个
领域都有非凡成就。在中国,教育工程就象农村与农业一样一直被提
到无比重要的基础地位,但从未真正被重视过(我发现在中国有个奇
怪的现象,就是如果某件事或某个工作一旦在某某会议上被大谈特谈,
下面的人也就找到了忽略它的理由,因为他们发现,所谓某件事或某
个工作的重要性,只须象和尚打坐那样定期念几句就够了)。希望工
程只能说是不重视教育的一个严重后果,而不是重视教育的良好表现
(事实上当权者也发现了这一点,我记得纪实摄影记者解海龙在大陆
做失学儿童摄影展的时候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被某某领导斥责为给社
会主义抹黑)。
人的教育与人的发展密切相关,失去受教育的权利,就等于失去
发展的权利。谈到人权,不仅仅是民主和自由,更重要的是平等;没
有平等,就谈不上人权(我所理解的平等指一种同等的态度,即同等
的生命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具体地说就是一个贫穷的母亲对孩子的
爱与一个奢华的母亲对孩子的爱具有同等的意义,尽管她们给孩子的
所有物有着很大差别,如一双布鞋和一辆小车)。平等不等于平均。
这里的平等,首先是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平等,特别是发展权的平等,
而发展权的平等,首当其冲的是教育机会的平等。事实上,在中国,
由于生存状况的不平等,导致了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性。特别是高等教
育,在并轨以前,政策性的地域差异和城乡差异人为地造成教育机会
的不平等性(例如要上大学湖北的考生要考比北京考生多100分的
分数、城市学生的委培方式可以优先上大学等等);在并轨以后,这
种政策性的不平等又直接转嫁到经济水平差异的不平等性上(考上大
学后无钱念书在农村并不是个别现象,我大学毕业的第一年1997
年没写一个字,就是为尝还念书的债务而焦头烂额)。
贫富差异成了造成发展权不平等性的主要原因,而政策性的不平
等性是造成贫富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指资本的原始积累,经济学家
何清莲女士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中指出,中国用短短十几年的时
间完成了资本主义一百多年的资本的原始积累──即财富向少数人手
中集中,而且这种资本的原始积累以国有资产为掠夺对象,以权力为
手段,把本属于全国人民的国有资产据为己有,造就了一批千万富翁,
并指出,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超过美国,与美国不同的是,美国的中
产阶级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中国则是两极分化,而中产阶级恰恰是
一个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我会在后续文章中具体谈到),如计划经
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农村研究学者党国印在1998年《中国国
情国力》上撰文指出,由于工农业上的剪刀差,致使自新中国成立至
"八五"以来城市从乡村借用的资金达到了不可估量的数字,直接造
成了农村经济的落后面貌,"八五"之后,工业由一穷二白迅猛发展,
但忘记了开初农业对工业的支援,城里人却骂农村人是乡巴佬),沿
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以及官僚阶层对财富的聚敛等(微观社会主
义认为现代贪污不再以改善物质生活条件为目的,而是以资本的原始
积累为目的,有国外学者指出,中国已经成为巨大的国际资本来源,
而这个巨大的国际资本,就是以国内贪污犯为主的外逃资本,有统计
表明中国的外逃资本占中国所借外债的50.2%)。勤劳致富在先
富起来的一部份人中占的比例少之又少,如果单从资产占有率来计
(即不以人数计),这一少之又少的靠勤劳致富的一部份人则不值一
提(《南方周末》深资记者方三文在2000年《南风窗》上撰文指
出,投资官场已经成为一种超高利润的投资,导致了近几年贪污受贿
的案件所涉金额越来越大,年青人也都对官场趋之若鹜)。就象生存
权的不平等造成发展权的不平等性一样,发展权的不平等也造成了政
治权利的不平等(例如现在就有相当大的一部份人对现今中国推行民
主还存在疑虑,理由之首则是还有一部份人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
难道要所有的人都长了翅膀才能起飞?为什么不能让先长翅膀的人先
飞呢?)。
这种政治权利的不平等首先表现在社会分工,其次是民主。譬如
政府对农民的政策──对于一个占总人口四分之五的庞大群体,政府
却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们钉死在有限的耕地上,对他们进城打工作出种
种限制(例如北京对农民进城的工种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农民进城只
能做"苦力"),并且从工资到户籍上作出种种歧视(例如进城打工
农民的孩子入学要交的各种额外费用等)。虽然每年会议的重点都在
农业,但明白人一眼便知,政府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弦外之音,就是
"象把耶酥钉在十字架上那样把农民牢牢钉死在黄土地上",以维护
整个社会局势的稳定,因为事实表明进城农民是城市社会不稳定的主
要因素。正如爱因斯坦半个世纪前在中国所看到的一样,过多的人口
阻碍了机械化的进行,他们象一群拥挤在小圈子里的绵羊。选举权对
一个普通村民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他或者不会写字,或者候选人
中没有一个是他所要选的。你或许能够列举某省某市某一农村的民主
选举(经济学家把它叫"海选"),象《焦点访谈》拍摄的一样;但
如果要说全国的统计数字,这样的"海选"不过千分之一,有人却坐
在办公室的大扳椅上把它当作中国农村的全部。由此看来中国的民主
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诸多侵犯人权的事件,政府不能负全部责任
(例如很多打工仔打工妹不会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正如中国
人权所言,生存权是一个人的首要权利,从生存权到发展权再到政治
权利,人权是一个彼此关联的连续体,过份强调某一点都是极其偏颇
的。